【 知人知面不知心,房東必修一堂課!】

【 知人知面不知心,房東必修一堂課!】

有位網友將出租中的房子賣給房客的朋友,

房客認為提供電話給屋主就算仲介,

房客要求至少要給1%仲介服務費,

並語出驚人表示:

「不給我這1%走法律路徑」

「收個幾千塊的紅包傳出去會給人家笑」

網友認為願意包紅包感謝,

但感覺強硬的電話有點被威脅的恐懼感😱

網友詢問租客真的有什麼法律路徑可以走嗎?

好客認為事前沒講好,事後要求的事沒依據!

是有個行歸叫「中人費」(介紹費的意思),

費用怎麼算?怎麼給?要做哪些事?

各自的權利義務都需事先談好

否則好客不會理他事後所提出的!

在法理上:

對方沒有簽委託書、缺乏營業員或經紀人證照

又有恐嚇取財、洩漏你個資的疑慮。

在道義上:

他確實提供電話讓買家跟你對上線,

無形中省下一筆仲介費。

過程中或許可以衡量對方有出到多少力?

(例如:跟買家協調價位等⋯)

好客認為如果單純給個訊息,後面要自己聯絡

頂多道義上包紅包(或送個禮盒)就差不多了。

但有個地方好客要提醒,

這類房客有機率影響到最後的「交屋」以及「屋況」

曾經遇過幾起賴皮不搬、傢俱垃圾一堆、管線堵塞等麻煩事⋯

導致要花更多的「時間」來處理這件事,

又會打破我們承諾買家的交屋日(務必要注意)

如果擔心租客會影響交屋

建議跟他說明自己的想法以及表示最大的誠意及最差的狀況,讓彼此同意「讓步」,並請對方「簽收」金額,保全自己的證據力。

好客知道有許多人會說為何不對的事還要縱容?

因為形形色色的人防不勝防,

不必要隨意得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,

買個避免因小失大的保險,當作這件事是學習。

房子土地是屬於重資產,在處份上要格外小心,

「法」是小事,「人」的問題會牽動「財」跟「法」才是大事!

針對這件事的見解不知道大家認為如何?

如果是你會怎麼處理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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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紹

李好客-大台中房產獵人

大台中房產專家,多年房產與實際建築經驗,精通大台中各地房產,無論建築土地法規,或是施做工法問題都可以找我,夢幻別墅找好客.鬆建屋找好客─台中房產獵人李好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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