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網友將出租中的房子賣給房客的朋友,
房客認為提供電話給屋主就算仲介,
房客要求至少要給1%仲介服務費,
並語出驚人表示:
「不給我這1%走法律路徑」
「收個幾千塊的紅包傳出去會給人家笑」
網友認為願意包紅包感謝,
但感覺強硬的電話有點被威脅的恐懼感
網友詢問租客真的有什麼法律路徑可以走嗎?
好客認為事前沒講好,事後要求的事沒依據!
是有個行歸叫「中人費」(介紹費的意思),
但費用怎麼算?怎麼給?要做哪些事?
各自的權利義務都需事先談好,
否則好客不會理他事後所提出的!
在法理上:
對方沒有簽委託書、缺乏營業員或經紀人證照
又有恐嚇取財、洩漏你個資的疑慮。
在道義上:
他確實提供電話讓買家跟你對上線,
無形中省下一筆仲介費。
過程中或許可以衡量對方有出到多少力?
(例如:跟買家協調價位等⋯)
好客認為如果單純給個訊息,後面要自己聯絡
頂多道義上包紅包(或送個禮盒)就差不多了。
但有個地方好客要提醒,
這類房客有機率影響到最後的「交屋」以及「屋況」,
曾經遇過幾起賴皮不搬、傢俱垃圾一堆、管線堵塞等麻煩事⋯
導致要花更多的「時間」來處理這件事,
又會打破我們承諾買家的交屋日(務必要注意)
如果擔心租客會影響交屋,
建議跟他說明自己的想法以及表示最大的誠意及最差的狀況,讓彼此同意「讓步」,並請對方「簽收」金額,保全自己的證據力。
好客知道有許多人會說為何不對的事還要縱容?
因為形形色色的人防不勝防,
不必要隨意得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,
買個避免因小失大的保險,當作這件事是學習。
房子土地是屬於重資產,在處份上要格外小心,
「法」是小事,「人」的問題會牽動「財」跟「法」才是大事!
針對這件事的見解不知道大家認為如何?
如果是你會怎麼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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